南京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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江宁开发区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江苏省创新联合体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
2023-07-25 显示稿件总访问量

园区各企业:

根据省科技厅《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江苏省创新联合体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》(苏科高发〔2023〕 110号)、市科技局《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江苏省创新联合体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》(宁科通〔2023〕24号)要求,现就江宁开发区组织开展建设试点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申报条件

本年度江苏省创新联合体建设试点工作,牵头单位原则上为创新型领军企业、行业龙头企业或省级以上重大创新平台,成员单位原则上为高新技术企业或高校院所,联合集成产业链上下游资源,共同签署组建协议,明确组织框架和运行机制。须符合省科技厅苏科高发〔2023〕110号、市科技局宁科通〔2023〕24号所规定的范围、条件和要求。

二、申报程序

1、申报单位按照通知文件准备申报材料,包含:

(1)江苏省创新联合体建设试点申请书(附件4);

(2)创新联合体共建协议。

2、申报材料打印胶装加盖企业公章(一式4份),于2023年8月22日(周二)17:00前报送至江宁开发区将军大道37号丽宁科研楼2306办公室。

 

联系人:张鲁宁  曹素贞  联系方式:52103072  52078593

 

附件:

1.省科技厅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江苏省创新联合体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

2.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江苏省创新联合体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

3.江宁区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江苏省创新联合体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

4.江苏省创新联合体建设试点申请书

 

南京江宁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园管理办公室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2023年7月25日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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